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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人權只能靠鐘點嗎(王品)
2012年09月27日 蘋果日報 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927/34536639
前不久各報都以醒目位置報導勞委會明年將試辦「鐘點外勞」方案,並稱此為我國外勞制度之突破性變革。「鐘點外勞」的構想來自丹麥的社區「走動式」鐘點服務,由一名服務員服務多名長輩。
比起目前的家庭外勞,鐘點外勞最大的優點是:1,若不需要24小時看護,聘用鐘點外勞的費用比較划算,且無需繳納就業安定費與健保費;2,鐘點外勞讓家屬比較省事,不必承擔外勞食宿與逃跑的責任;3,鐘點外勞可提升外勞人權,不必擔心被惡僱主剝削濫用;4,鐘點外勞方案可望降低我國引進外勞的數量。
學丹麥走動式服務
「鐘點外勞」方案的關鍵是「鐘點」,還是「外勞」?也就是說,如果把「外勞」置換成「本勞」,是不是也完全合乎邏輯?事實上,「鐘點本勞」方案早就存在,我國長照10年計劃所推動的居家服務就是鐘點式走動服務,的確吸引了大量的中高齡轉業者與單親婦女投入在地照顧,這即是2002年經建會規劃照顧服務產業的初衷。近年來技職學校開設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培養年輕人投入長照工作。「居家服務」也成為衛生署如火如荼推動長期照護保險立法之主要服務給付形式。但是居家服務迄今服務量有限,什麼原因?
「居家服務」與「鐘點外勞」有4個關鍵差異:1,鐘點外勞的鐘點費用較高:現行居家服務若無政府補助,自費的鐘點費是180元,而鐘點外勞的鐘點費據說將接近240元;2,鐘點外勞的勞工月薪穩定:全國居家服務的本勞每小時薪資150元,每月薪資平均為2.5萬到3萬元,但起伏不定;鐘點外勞的勞工則以月薪聘用,薪資穩定。3,鐘點外勞的服務多樣化:居家服務只提供星期一到五,每天一次或是數天一次白天時段的1到2小時服務,沒有單天長時數、夜間、全天、周末、假日、臨時、或是單天多次的服務;鐘點外勞則前述服務都提供;4,繳稅與管理:居家服務的本勞薪資要繳稅,每日並按照政府的長照管理規格製作紀錄、接受督導、在職訓練;鐘點外勞方案下的本勞與外勞,需要繳稅與接受煩瑣的長照規格管理嗎?
丹麥並沒有引進外勞,因此丹麥的「走動式」鐘點服務受歡迎,完全是因為其制度設計成功。台灣要改進現有的居家服務,就該參照丹麥經驗看4個變因的影響:1,薪資穩定且夠高,是否較能吸引本國勞工就業?2,服務多樣化,是否較能吸引民眾使用?3,服務好用則價格提高一點,民眾是否也能接受?4,簡化管理規格是否較能節省管理單位的行政成本?簡言之,實驗改良版的鐘點「本勞」方案,就可以一一得到結論,何須改為鐘點「外勞」?
事實上,過去10年來台灣已經有多個民間團體實驗了改良版的居家服務,也證實上述4點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為什麼連改良版的鐘點本勞方案其服務量成長也很緩慢?因為現行的長照與外勞是雙軌制,申請外勞與使用外勞都充滿了管理上的漏洞(例如申請外勞不需要到宅評估),才會造成我國的長照需求幾乎都被合法與非法的外勞吸納光了的現象:家庭外勞每年成長1萬人,今年全台已有超過20萬家庭外勞。
管理鬆脫如何鎖緊
勞委會嘗試改善外勞人權的立意是好的,但是外勞人權的保障一定要仰賴「鐘點」嗎?還有哪些管理上重要環節的鬆脫可以鎖緊?諷刺的是,在長期捍衛本外勞薪資不脫鉤的王如玄主委請辭之際,恐怕連鐘點外勞的人權也不見得保得住,長照也將更無解。
作者為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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